“太快了吧!上午提交的关于招标文件条款异议事项,下午招标人就给了我们依据充分、内容明确的答复,及时消除了我们投标企业的疑虑。我要为沭阳一流的营商环境点赞!”宿迁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蔡丹婕说道。
近年来,针对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异议答复不及时、质量不高、易升级为投诉等问题,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《沭阳县招投标活动异议答复处理后评估办法》,以异议答复处理后评估为切口,通过科学组建评估团队、明确评估范围、细化评价指标、量化评分标准等内容与要求,构建了指标明晰、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,引导招标人规范高效做好异议答复工作。办法实施以来,该县异议事项答复平均用时压减至1.5个工作日,全年招标投标投诉案件较上一年降低77%,异议转投诉率降至7%。
据了解,异议答复处理后评估制度通过采取综合评估、及时纠正、负面记录、案例指导等方式形成“组合拳”,有效降低因异议答复不满意升级为投诉的数量,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,深化了优秀示范、负面反馈的结果运用。2023年度,累计开展异议答复处理后评估4批次,评估异议事项48件,其中纠正3件,对答复时效滞后进行负面警示5件,收录优秀答复案例3件。
“要抓深、抓实、抓细‘异议答复处理后评估’这项工作,让每个异议单位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针对性、有效性的高质量答复,全面保障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与公正高效开展。”该中心主任仲勇表示。
下一步,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围绕县委、县政府工作部署,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不断丰富异议答复处理后评估机制内涵,实现“一次异议后评估、多方借鉴整改、零次升级投诉”工作目标,打造“规范、规矩、程序、标准”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“沭阳样板”。